臺北市交通局新聞稿
發稿日期:95年4月14日
發稿單位:交通局
聯絡人:林柏湖
電話:27256889
臺北市的『假日』黃線怎麼停?有牌面的看牌面,沒牌面的就是『每日』7-20時禁停哦!!
一般民眾對於「假日」黃線的管制時段多不十分清楚,尤其是95年2月6日某報刊載「假日黃線停車 別怕吃罰單」的新聞後,更是霧煞煞,到底怎麼停才對呢?簡單的說,有牌面的看牌面,沒牌面的就是每日7-20時禁停哦!
依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112條及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56條規定: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、標線處所前禁止停車。另依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第168條規定,禁止停車線(黃線),其禁止停車時間為上午7時至夜間8時,如有延長或縮短必要時,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。
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在規劃實施禁停管制措施前,均會綜合考慮道路功能分類、交通流量、路口特性、車道數、道路寬度、單行或雙向、路邊公共設施與道路兩旁之土地使用狀況及違規併排停車等因素,評估在不嚴重影響交通順暢之原則下,彈性開放路邊臨時停車。而路段一經設置交通標誌、標線者,禁停管制效力當即生效,黃線路段除有標誌附牌說明假日開放停車者外,每日7至20時內(含例假日)均不得停車,違者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依規定摰單舉發、拖吊移置。
有關某報社刊載「假日黃線停車 別怕吃罰單」之新聞,其實只是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網路公告假日黃線開放停車路段,與違規停車現場標誌內容(未設置附牌說明假日開放)不符,地方法院針對該情形所裁定之個案,該處已於95年2月8日發布新聞稿澄清在案,惟不能據以表示本市全部黃線路段假日均可停車,不會被取締、拖吊。
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呼籲用路人停車時多加注意周邊交通標誌、標線;再次提醒市民朋友,黃線路段除有標誌附牌(如附圖)說明假日開放停車者外,每日7至20時不得停車,如有附牌說明者,亦應依現場標誌附牌箭頭所指示範圍停車(不包含對向路段),以免違規受罰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