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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康芮颱風來襲 臺北市公共運輸系統配合措施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交通局
  • 聯絡人:市災害中心交通局人員
  • 聯絡資訊:2758-4142

臺北市政府交通局(以下簡稱交通局)表示為因應康芮颱風襲臺,本市停止上班時起,相關交通配合措施如下:

一、交通局業督促本市市區公車業者依「臺北市市區公車天然災害期間減(停)班次作業規定及例外處理原則」適時輸運乘客,非行駛公車專用道之路線公車,駕駛員應在無安全顧慮下,車輛行至站區稍作停等,確認無人欲上車後再駛離。

二、為考量行車安全,公車業者將視實際天候及道路等狀況減發班車,一般路線及捷運接駁公車發車班次得依例假日班距(或平日最大班距) 減少1/3行駛,當平均風力強度達8級以上時,發車班次得依例假日班距(或平日最大班距)減少1/2行駛,當平均風力強度達9級以上時,發車班次得依例假日班距(或平日最大班距)減少2/3行駛,當平均風力強度達10級以上時,得停止發車;山區公車、休閒公車、通勤專車、兒樂1與2號線、臺北觀光巴士紅與藍線及平(假)日有停駛路線(附表)得停止發車。各路線發車班次時刻表將呈現於「大臺北公車」(https://ebus.gov.taipei)網頁中供民眾查詢,後續視天候狀況,經滾動式檢討需機動調整班次之路線,亦將持續於「大臺北公車」網頁更新時刻表,同時提供各路線場站及連絡電話,請民眾於搭車前先電洽所欲搭乘公車路線場站或市府1999確認班車發車情形及時間。

三、本市藍色水路業者已依相關規定進行碼頭售票亭及船舶防颱措施,並自即日起停止營運,俟颱風警報解除並確認碼頭相關設施安全無虞後,即開始營運提供服務。

四、考量身心障礙民眾搭乘安全,本市小型復康巴士將停止服務,並於恢復上班日後正常提供服務。當日停止上班後已預約尚未出車之服務趟次,委辦廠商將通知乘客取消事宜;若宣布停班之前已出車之去程趟次,停班後仍有乘車需求者請進線客服,將轉請車商盡量協助安排提早返程趟次,客服專線:0809-080-650。

交通局籲請市民注意颱風動態及相關交通資訊,以確保乘車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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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交通安全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