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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照駕駛執法絕不手軟,學校及家庭教育並進,籲社會一起正視!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交通局
  • 聯絡人:鄭麗淑科長
  • 聯絡資訊:1999轉6882

       近日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發生一名15歲少年無照駕車衝撞騎樓小吃店致民眾3死2傷一案,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,對此不幸事件,深表遺憾與痛心。 

       臺北市111年取締未滿18歲無照駕駛件數2,977件,112年2,100件,113年1至9月為1,457件。雖有逐年下降,但這類無照駕駛危險行為表示無正確駕駛能力,在道路產生致命的風險極大,絕不該發生,社會應一起重視。

      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在去112年修正條文,針對無照駕駛罰責罰鍰加倍,無照駕駛機車者處罰鍰新臺幣12,000元起;無照駕駛小型車者處罰鍰新臺幣18,000元起;無照駕駛汽車或機車罰鍰上限提高為新臺幣24,000元。五年內有二次以上累犯即處罰新臺幣24,000元;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,得沒入該車輛。但顯然並未引起恫嚇效果,是個警訊。

       去年車輛不停讓行人的罰則加重與擴大執法與宣傳,就產生很大的行為與觀念的改變,因此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將向中央建議,各類易肇事高風險違規行為相關罰則應可再重啟檢討。另外,為防制未成年無照駕駛行為再次導致衍生交通事故,將與警方合作,執法絕不手軟。

       此外,18歲以下無照駕駛交通違規行為非僅是交通安全課題,更是社會安全問題,須由學校深化與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課程,另外家庭教育的養成,培養正確的價值觀亦非常重要。本府教育局將針對在學學生以5階段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模組深根其正確用路觀;少輔會等局處亦針對個案透過相關輔導作為,加強個案法治觀念及交通安全知識宣導,以減少未成年族群因為家庭及環境等因素,造成危險及違規駕駛行為衍生交通事故。 

       為加強18歲以下的生命安全教育,交通局亦將會加強宣導正確的生命安全價值觀,強調一場交通事故傷亡帶來的代價,包括家庭破碎,刑事與民事法律責任等觀念知識,並提供相關宣導資源提供各高中職學校、社群網路等電子媒體通路傳播,擴大宣導廣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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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交通安全年